当前位置:动感都市 >> 财经 >> 要闻 >> 浏览文章

华为应对新劳动法立标杆 万名员工需主动辞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表:丘慧慧  时间:2007年10月27日  进入论坛

核心提示:

 

001——这个沿用了20年、华为公司内部人所共知的“老板”任正非的工号,或许即将成为历史。

本报记者近日获悉,华为公司包括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作满八年的华为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后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即先“主动辞职”,再“竞业上岗”),再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废除现行的工号制度,所有工号重新排序。

华为官方人士对此不愿过多置评,但认为正在实施的人力资源体系调整相对提高了员工的福利,“员工们都非常满意”。而记者采访华为员工时,他们大都表示对方案表示理解,同时薪金的确有所增加。

知情人士表示,华为此举意在规避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劳动法”)“ 规范劳动用工以及保持企业的竞争力采取的做法”中对企业未来用人制度带来的挑战。今年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

记者采访深圳外商投资行业协会等机构后得知,新劳动法目前已在很多大公司内部引起较大反应,不少公司已在酝酿和调整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

调整涉及最多1万人

下一页
本文共 7 页,第 [1] [2] [3] [4] [5] [6] [7]

欢迎您发表高见!
关于:  的最新文章
欢迎使用动感都市会员留言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