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2008年9月1日电 /新华美通/ -- 德国最近通过的“气候保护一揽子计划”是该国捍卫其可再生能源领先投资国地位的最新举措。德国政府投资促进署 (Invest in Germany) 可再生能源与资源团队主管 David Wortmann 表示:“此次改革继续保留了具有吸引力的‘强制光伏上网电价’(feed-in tariff) 政策,并增强了能效投资的法律体制,因此进一步巩固了德国在光伏 (PV) 能源领域已经极具吸引力的投资条件。德国政府投资促进署将在2008年9月1日至5日在西班牙瓦伦西亚召开的“23rd European Photovoltaic Solar Energy Conference and Exhibition”(第23届欧洲光伏太阳能展览会,PVSEC)上介绍该国的投资优势。
在德国进行光伏投资的主要动因之一是《可再生能源法案》(Renewable Energies Act)(德语缩写为 EEG)。该法案要求电力公司以高于标准零售价的价格从可再生能源装置持有商手中购买可再生能源。
光伏项目的“强制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开始于2008年,价格为35.49-51.75欧分/千瓦时。该价格将保持20年不变。在将能源以 EEG 价位出售至电网方面也没有任何限制。这一法律体制鼓励德国商人投资光伏产品,从而促成了一个长期、可持续的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