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递交诉讼材料7个工作日后,昨日,北京四家仿伪企业没有收到法院的是否立案的通知。有消息传来,京外两家企业也加入起诉质检总局的行列。此外,北京四企业认为前两次见面无实际内容,拒绝了国家质检总局原定在今天的第三次约见。
尚无是否立案准确通知
关于4企业的诉讼是否已立案,记者昨日下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最后的结果为“暂时没有,过两天再查”。该人士表示,有一些案件是否立案,以及什么时候立案需要把关。记者问询该案是否属于特殊案件,该人士表示,说不清楚。
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首日,北京4家防伪企业,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质检总局提起诉讼,认为质检总局强行推广一家企业的“电子监管网”,使得其他防伪企业无法正常经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做出裁定不予受理。
4家企业的委托律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昨日表示,一般来说,尽管有7天的规定,但是拖延几天也属正常,无论是否立案都将发出具体的通知。
质检总局未对诉讼事件表态
在4家企业对质检总局提起诉讼后,质检总局对企业分别在2日、6日,进行了两次面对面的约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