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长城、王朝、威龙等企业有不同看法:“解百纳”目前已经成为一个品种的通称,如果这三个字为张裕所独有的话,其他众多厂家必将大受影响。他们认为,“解百纳”一词是由法文“Cabernet”翻译而来,“解百纳”并非张裕所独有。
如今到超市走一圈就会发现,林林总总的“解百纳”不下30种。据央视市场研究公司《中国葡萄酒行业现状报告》显示,1998年以前,市场上生产“解百纳”的企业仅有张裕一家,此后不断有企业加入这一行列,尤其在2003年商标案爆发之后达到高潮。在这种市场状况下,一些企业反对张裕注册“解百纳”商标的理由也不难理解:“解百纳”已经成为一类产品的通用名称,如果张裕注册为商标,将损害葡萄酒业多家企业的利益。
这30多种“解百纳”分为三派:一派是一些不知名品牌“草船借箭”,趁商标案之机赚取利润;一派是知名品牌产品,大多走低价路线;还有一派是洋品牌,其推出“解百纳”葡萄酒,期望借“解百纳”的知名度打开中国市场。葡萄酒业分析人士陈庄认为,部分洋葡萄酒品牌也在借“解百纳”之争的混乱之势,侵蚀中高端主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