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广告遭遇“整风运动”工商治理结合自律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表: 阅读:次 时间:2008年07月05日
继7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出《营造和谐有序的奥运广告市场环境的行业自律通知》之后,7月3日,本报记者在第一时间独家获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营造和谐有序的奥运广告市场环境的通知》。
而6月3日,中国广告协会已联合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发出《防范奥运隐性市场广告行为倡议书》,针对广告运营主体,也即各地广播电视报刊机构、广告公司等发出行业自律倡议,以规避和杜绝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奥运隐性市场广告行为。
“中广协和工商总局的文件正好从道德和法律,民间和执法层面对奥运广告市场治理做了综合补充。”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综合处处长李雁军表示。
违规不违法
北京地铁里的平面广告上,刘翔携手约翰逊微笑面对着观众。作为安利公司的代言人和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参赛选手,在即将到来的8月,这则广告是否还有权利在公共场合露面?
7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表示,按照《奥林匹克宪章》规定,8月1日至27日期间,非奥运赞助商在广告中如果邀请了现役并参加本届奥运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官员等做代言,在没有得到国际奥委会和奥组委的特别授权和批准下,将无法在媒体刊播。
中国广告协会表示,如果企业已经预定了广告播出时段和广告位,为了避免违规,可选择更换其他不涉及本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的广告片做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