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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广告遭遇“整风运动”工商治理结合自律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表:  时间:2008年07月05日  进入论坛

核心提示:继7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出《营造和谐有序的奥运广告市场环境的行业自律通知》之后,7月3日,本报记者在第一时间独家获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营造和谐有序的奥运广告市场环境的通知》。而6月3日

 

根据李雁军解释,这条规定早在2001年即被写入《奥林匹克宪章》第51条。但是《奥林匹克宪章》不具法律效应,企业对它的遵守更多出于一种商业道德。

“就好比汶川地震后,我国企业纷纷捐款,其实向灾区捐款并不是法律规定的企业的义务,但这表明,企业自身拥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同样,违背《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属违规不违法。但我们的态度是,希望企业以遵守商业道德为依据,不要以不违法为底线。”李雁军说。

而两个监管主体——广告协会和工商总局对此的处理也有不同之处。

按照7月3日工商总局文件,在奥运会开幕前及举办期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电视、报纸、网站、户外、印刷品广告进行专项检查。赛事城市还要加强机场、高速公路、赛场周边等区域设置和摆放广告的检查,制止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及含有不良文化内容的广告。

工商总局尤其强调,“对发现的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要及时立案查处,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以及涉及的产品,要依照有关规定暂停其广告发布业务或暂停广告发布。

而广告协会作为一家行业自律机构,它的监管要“柔和”许多:对违背自律规则要求、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不良广告责任者,中国广告协会将按照“三次劝诫通报批评,其中涉嫌违法广告报请国家工商总局甄别”的程序,实施自律劝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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